2012年12月7日 星期五

禮的權力思考

前兩週看了香港進念二十面體的劇作《萬曆十五年》,算是為我把放架上快二十年沒動的黃仁宇原著快速補習一下,劇場表演中將書裡談張居正的部分移到最前面,顯示其遭遇被當做帝國衰亡的重要象徵地位。張居的改革使保守勢力欲除之而後快,但他位居大學士內閣首輔,又是皇帝的老師,又得到太后信任,要扳動他很難。但機會來了,就是張居正的父親過世,根據禮法父親過世要回鄉守孝三年不得出仕,稱之為守制。一旦張居正回鄉守制,三年後就不可能在回去重當首輔了,新的掌權者必定設下各種手段防備他、除掉他。所以張居正以其手段表面上上奏皇帝准許返鄉守制,但萬曆皇帝多次下旨要他的張先生不可回鄉(稱為「奪情」),不然國事頓失所依。這時不管保守派,甚至改革派,包括張居正的學生,都紛紛上諫奪情有違倫常,對於以孝悌宗法運行的大明朝來說,可謂自毀綱常。黃仁宇的切入點,就是中國帝國封建制度賴以維繫的禮法,在萬曆十五年這太平無事的一年已經可以看到未來數百年中國的衰敗。

禮法可不是人與人之間往來的客氣尊重而已,那是一套嚴密的權力統治系統,從周代興起,孔子發揚,漢代獨尊儒術,並不是只是思想上的獨尊與箝制其他思想而已。由官方出面以帝王權力統合,說明了這就是一套權力之術,只是以倫常包裝,歷代的解說論述使其變成「天經地義」。

思想是權力,用思想來統御天下,更是嚴密的權力制度。儒家講求的禮法,就是孔子將其「成文化」的周禮,本來只是孔子他這一派的思想與行事準則,後來被漢武帝規定成天下法。此後中國就是尋這這樣的權力分配,天地君親師,父死子繼兄終弟及,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在國家,是權力制度的階級分配,規定如何產生權力繼任者,以及下層階級該如何尊重上層階級;在家族是家產權力的繼承制度,嫡長子優先,女子與僕侍不予算在內。這原本是初步農業社會為了經濟效益所發展出來的對外統一陣線、對內凝聚家產的組織權力方式,但後來卻被權力場中人美化為天經地義,即使時代環境變遷了,仍舊以脫離現實的結構來對應。這種狀況不只儒家,去看世界各地歷史千年以上的宗教律法,都有這樣的狀況。

我們現在很難跳脫禮法的概念去看待世事,是因為我們都在儒家禮法的思想及權力範圍之下,包括我們用以思考的語言都是。前兩天因為訂的電子報,讀到新井一二三的一篇文章:〈不自由的日文代稱詞〉,一開始只是覺得很有趣,想到日本社會那種拘謹樣,想到去日本旅遊好玩但不要去那邊生活壓力好大之類的。但反覆思之,尤其是文章最後一段提到:「現實中的語言不可能是中立的,也不可能是透明的,它有它的偏向,也有它的味道。」更是提醒了我。

今天,在中文脈絡裡,「無禮」與「無理」,會讓人覺得前者是違反做人本分,後者卻是不夠好但還可以努力可以寬容的。但以現代社會的法治標準來說,卻剛好要反過來,可知實際上我們的語境與判斷卻還是前現代社會的。又比如說,「黨同伐異」聽起來就是一句罵人的話,但以現代社會標準看待,黨同就是團隊工作,伐異比較不一定,要看如何伐,往好的講是據理力爭,往壞的講是攻訐異議。就算「伐異」正負相加持平好了,「黨同」在現代社會裡面是正當而被鼓勵的在工作上、在爭取權益上該做的事。可是「黨同伐異」講出來,大家一定會有負面聯想,因為這不符合儒家思想,在儒家裡面權力定於一尊,怎麼可以黨同而爭權?

這樣想,大概也就很清楚了,要求禮貌、綱常、道統都是權力階級的組織工具和話術。人和人間當然要有禮貌,但那是基於尊重,基於我覺得你這個人和我一樣平等,你也沒有侵犯我的權益,所以我該等同尊重我自己般尊重你。這是現代社會裡的法治、平等、理性。而一旦有一方破壞人與人間的互重基礎,侵犯了你的權益,就不該以禮相對,不然就是喪失自己的權益了。但禮法的禮,和(法治平等)禮貌的禮都是同一個字,就被混淆看待了。

當有人說謊、踐踏你的權益,卻還要你禮貌地尊重他,就會知道這個「禮」不是法治社會裡的禮,而是封建宗法社會裡的禮。當然,我們也就看清了,即使自認為活在現代法治社會裡面,但宗法的權力制度還是凌駕在法治之上的,我們還是一個封建社會。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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