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31日 星期日

漫畫男孩大冒險

對於美國讀者來說,漫畫幾乎等同於超人漫畫,美國漫畫不像日本漫畫有不一樣的節奏和 千奇百怪的類型,而是以兩大集團的超人漫畫為主流。我不是那種狂熱喜歡超人類型漫畫與電影的人,但因為喜歡看電影,所以也看了不少好萊塢拍出來的改編自美 國超人漫畫的影片。看超人電影(不光只是那個Superman,而包括各種具有神奇能力人類的故事)最有趣的是看這些超人如何發揮異於常人的能力,做到一 般人想做卻又不能做的願望,但是無趣的地方也在於此。因為超人的力量太大,為了維持某種社會寧靜,也為了保持情節的合理,這些超人們一定有各種異於常人的 限制,甚至是心理上的桎梏。也因此這變成了一種類型,甚至是公式,也就有點讓讀者/觀眾對劇情不那麼感到驚喜。

但看了《蜘蛛人2》電影,卻讓我無比狂喜,因為這部電影的編劇實在太諳超人電影的公 式,也瞭解觀眾的期待,所以讓蜘蛛人在這部電影中突破了很多以往超人電影不敢突破的部分,讓主角在正常人與超人間的撕扯更強烈,漫畫超人也漸漸演變成尼采 的超人,讓我看得大為感動,也對編故事的人大為激賞。研究編劇團隊中,赫然發現有一位漫畫專家,也是小說家麥可‧察本(Michael Chabon),比對兩集蜘蛛人影片的編劇團隊名單,我有很大把握讓《蜘蛛人2》更上層樓的關鍵人物就是察本。

2000年察本出版了一本小說《卡瓦萊爾與克賴的神奇冒險》(The Amazing Adventures of Kavalier & Clay),內容是設定在1930年代美國漫畫業黃金時期,猶太男孩主角克賴和他的自納粹統治下逃出來的表弟卡瓦萊爾而做創造了一個漫畫超人,利用這個漫 畫超人來對抗希特勒。這本小說出版後讓已經不是第一次寫小說的察本立刻獲得注意,也得到普立茲獎。這是自從我迷戀《蜘蛛人2》之後最想看的一本小說,不過 原書有639頁(平裝656頁),譯成中文後大概會有一千頁。來吧!哪一家出版社快來出這本書吧!

很可惜,預計2007年推出的《蜘蛛人3》的目前編劇團隊中,還沒看到察本的名字在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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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精裝版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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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平裝版書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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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版封面)

2005年7月29日 星期五

[行銷作業]:附加價值

一個行業或一項產品如果銷售期夠久,市場開始飽和,便會有人開始結合各種額外的好處,讓消費者覺得買了很划算,而願意繼續支持該項的產品,這樣的作法一般都稱為附加價值。於是我們便常聽到,如何增加產品的附加價值,如何讓產品的附加價值成為擴展市場的利器。

附加價值不一定是多加上去的,有可能是減少的,特色就是在於「少」。比如說蘋果電腦以及相關的衍生產品,其受人喜愛除了外型設計之外,另外一個原因就是操作介面簡單,可用最少的步驟和程序達到想要的效果。這種操作方法上面的「少」就是它的附加價值,讓使用者感到貼心則是精神層面的多,這是比具體的什麼三合一、五合一的功能更令人覺得貼心。

說到多合一,這是最基礎的附加價值的觀念,買冷氣要同時可以除濕,然後進階到可以消毒、暖氣、fuzzy控溫,還要有陰離子、奈米殺菌光等等,這都是傳統的附加價值概念。如果說到買冷氣送小家電等等的方式,那勉強可以說是促銷的附加價值,不算是含納在產品本身的行銷考量裡面。(所以啦,已經有產品,想辦法賣好一點,那是促銷;在發想設計產品時便把接觸消費者的各個層面考慮進去,那才是行銷。)但是當所有的產品不斷擴充自身功能時,原先的產品特性就會被稀釋,結果使得各項功能處在不上不下的階段,這時候就可能會回歸到前面所提的,強大的附加價值在於純粹和簡單。

比如說手錶。我身邊的朋友已經很多人不戴錶了,包括我自己,對於時間的掌握都來自其他可以指示時間的工具:手機、電腦、MP3等,所以手錶的市場一定會掉很大一塊,這時候手錶廠商便要發展更誘人的附加價值,才能保持並開發消費者。一個方向可能像swatch一樣,發展出各式各樣的新潮款式,搭配流行性的裝扮和限量款的設計,另一個方像是把精確度和錶身的質感不斷提升,讓產品有尊貴感。這也是附加價值,而且是自行銷面著手的附加價值。

提升產品的單一功能,使之單純化,所要下的功夫並不只有是消減,而是要把單一的功能做到最強、最簡便。除了蘋果電腦之外,最明顯的例子就是Google,一反之前所有附帶有搜尋能力的多功能網站,要塞入很多很多讓使用者各種需求都可以滿足的訊息,Google只是想做一個單純的網路搜尋工具,結果就這麼成功了,而且也不會有人嫌它過於簡單,他的簡單伴著強大功能,就是最棒的附加價值。

這時候,問題就來了。什麼時候該增加?什麼時候該減少?

現在沒有人想買只有吹冷氣功能的冷氣機,也可能很少人想買只能打電話的手機(好啦,我就是想要這種的少數人),可是會有人只想買只能聽MP3但容量大外型簡約的iPod。同樣是電子產品,有時候要多有時候要少,實在難以權衡。因此附加價值該往哪一個方向設計,就考驗著各行業從業者對於市場的觀察和創造需求的努力。附加價值有時候並不是真的是消費者需求的,那種需求而是被引導、創造出來的,我一直認為iPod shuffle就是這樣的成功產物。

今天我到AVEDA去剪頭髮,這大概是我長這麼大最貴的一次剪髮經驗,而且是我之前已經知道這麼貴,但我還是眼巴巴地去預約。就我來說,剪髮的設計師功力大都差不多,不至於相差太多,當然不要以流行連鎖美容院來和家庭理髮比,或和成功嶺的理髮店比。以我的經驗,以前在台南時朋友開的髮型屋的經驗,和老媽帶我去的老師傅,和在台北胡亂瞎碰的幾個設計師來看,剪髮本身的差異並不大,重要的是在剪髮的過程。

有一次朋友介紹去一家店,每次剪髮「只」要500元,如果要染髮的話還不加錢,而且還會有很周到的肩頸按摩和洗頭時的頭皮按摩,所以那一陣子我常去這家店,直到換了經營者。這次去AVEDA一方面是為了嘗鮮,也是因為同事的推薦,一進去坐下就有人過來端了很多種精油過來讓我選擇,我選了柑橘精油,讓我做了幾次深呼吸之後,利用精油做肩頸按摩。之後設計師過來溝通想剪的樣式,然後就引導我進入一間幽微的只點蠟燭的暗室,裡面飄著燻香油的味道,微微地放著模擬山林鳥叫的音樂,接著就是非常周到、細膩的洗髮、按摩、敷臉,舒服到就想這樣睡下去。到剪髮前的這些服務就讓我覺得很窩心了,即使後面開始剪髮和其他經驗大同小異也無所謂了。雖然很貴,但是我會想再去,也會推薦朋友去。這就是附加價值,將剪髮的性質改觀,不再只是修飾髮型,而是一整套完整的舒壓spa,他們將原先的產品性質做了轉換,即使價格極高,我還是看到有人沒先預約就過去詢問有沒有辦法排上,但實在是客人滿到沒有辦法安插的狀況。另一個這種成功利用功能轉換的例子就是La New,將穿在腳上的鞋子轉換成隨著腳一起運動的健康器材,成功打下中年以上的市場,業績拓展得極為迅速。

講了這麼多,其實我在想的是我自己從事的出版業,到底出版能夠發展出來的附加價值是什麼?讓我來想一想。

2005年7月28日 星期四

回看

從在網路上認真地寫東西起到現在也七年多了,七年前不知怎麼的靈機一動,決定把自己寫的東西編成「報紙」寄給同學朋友。第一份我自己的「電子報」:「私人讀舒適」出現在1998年4月14日,距我退伍還有兩個月。

開始「辦報」時,距離我開始摸網路也有一段時間了,打從windows 3.0時代開始上臺灣學術網路、玩BBS,玩到廢寢忘食轉換了我的人生狀況,其間約有三、四年。雖說我的書寫風格比較嚴肅,但我當時大多放在BBS上的文章還是比較隨性的,不太管是不是有整體的架構。我覺得這才是網路語言生態的常態,是即時的、隨性的。但就我來的想法,網路是一個媒體,所以當我有BBS個人版時,就開始思索風格該怎麼建立。可是一旦我認真去思考這個問題,並將這種思考落實在網路的書寫上,就注定了是一個冷清不夠熱絡的局面,不過這也是可想而知的,也不太意外。


(我的第一份電子報「私人讀舒適」試刊號)

從1994到1998這段期間,我玩的大都是BBS,雖然在1996年興起一股home page(烘焙機)的風潮,我在室友的指導下試做了兩頁,但此後無以為繼,剩下的時間大都掛在BBS上。我一直以為BBS同一代人會共有的經驗,等到進了職場才發現很多同輩人不知道如何使用BBS,特別當我說「玩BBS不必用滑鼠,不要用滑鼠去點」時,真的出現了一個難以想像的代溝場面。BBS想當然爾是在沒有滑鼠的介面下發展出來的,這對於現今的電腦使用者的習慣來說,還真是一個無法適應的「方便」。

我是1998年6月中退伍的,之前半年的空餘時間,我大都用在準備考研究所。書看久了就想寫寫東西發洩一下,特別是在軍中,無聊到詩集是一頁一頁接續看完,而不是挑著選自己喜愛的看,也無聊到隨身帶著筆記本有空檔就寫東西。當兵的後半年,大概是我書寫最勤快的一段時間。寫著寫著,不知道怎麼樣就開始想把這些東西透過電子郵件發送出去,於是就出現了第一份「私人讀舒適」,藉著休假回家的時間,把文章打出來,然後寄送給朋友同學等諸位受害者。當初寫的東西還是以電影居多,而竟然第一份是用英文寫的,這對現在的我來說實在太不可思議了。雖然這篇文章被同學笑過,但那時畢竟畢業一年多,一些學校裡培養的書寫記憶仍在,不像現在我的英文早忘光光了。

(「私人讀舒適」試刊號)


怎麼想也想不起來,我的電子報是不是受到當時已經有一些開始做電子報的前驅者的影響,不過那時候個人發報台、個人新聞台都是不存在的,也算開了風氣之先。接著就遇到了最大的問題:沒有那麼多時間來寫東西,所以電子報就發得斷斷續續有氣無力,好幾次「改版」重整,就是希望自己能夠振作一點,多寫一些東西。甚至有一陣子還用邀稿的方式,讓朋友把文章給我,刊在「私人讀舒適」上,但也維持不到兩期。

後來終於忍不住去申請了一個個人新聞台和一個電子報發報台,但所放的內容都是同樣的東西,有時候一篇比較長的文章,我會在新聞台和BBS同時放上去。就這樣有一搭沒一搭地寫,終於出現了blog,我又遲疑了一陣子,然後決定玩玩看,又開始一陣大搬家的過程,把以前累積的文章一股腦搬來搬去,最後搬到這裡來,這裡應該是一個好所在囉。最後決定改板名,把「私人」改成「斯人」,看起來不會太個人化,也就是歡迎每個人都來玩的意思啦。

玩到現在,回看當時的陽春電子報,還真是感到莫名的溫馨哪。

(「私人讀舒適」創刊號)

2005年7月19日 星期二

我無法自夜闇的酒館離開



有時候,買得到一本書買不到一本書,像是命定的。像是「快打旋風」電玩裡的程式一樣,被設定成什麼角色,似乎就擁有了那樣的命運,如同春麗不斷地一再為父報仇,無法跳脫程式輪迴。現實世界上的我,一直不斷在各大小書店、舊書店、二手書網站不斷地尋找駱以軍的《我們自夜闇的酒館離開》,無法跳脫就是找不到這本書的輪迴。

駱以軍的《我們自夜闇的酒館離開》出版時,我沒有立刻注意到這本書,四年後當我第一次讀了書中首篇〈降生十二星座〉後,立即全身觳觫,覺得見到了小說書寫的新可能。竟然有人在那樣的年代,在網路虛擬世界尚未成形時,所有論述都還沒接觸這塊虛擬領域時,就有人把電動玩具、虛擬的人物與現實生活的命定說法連結起來,再把星座命相和人生處境揉雜進去,創造出小說世界的新境界。但同時也覺得既然有人可以想到這樣的層次、開發出這樣的新方向、寫出這樣的作品,那我也別想做什麼寫小說的春秋大夢了。

這本小說是在一九九三年年底出版的,一直到我從圖書館借了這本書來看大感震驚,即刻到各大書店做地毯式搜索,其間大約與初版時間相隔了四年,但那時就已經找不到這本書了。彼時我仍在服役,每每趁休假到各書店尋覓,但一無所獲。所以後來看到不錯的書籍,不管看不看得完、看不看得下,在第一時間便要立刻買下收藏,究竟其間的心理轉折,和當初沒早早買下這本書有相當大的關係。

《我們自夜闇的酒館離開》之後就成為我一再在舊書店和圖書館裡尋覓的對象,到每一家舊書店的第一要務就是尋找這本書,思念得緊時就到圖書館借這本書出來翻一翻,這大概是我在圖書館裡重複借書率最高的書籍。有時候,我還會興起一股歹念,想借了書然後跟圖書館報失,付一些賠款後我就擁有這本書了。

說實在,《我們自夜闇的酒館離開》裡除了〈降生十二星座〉之外,其他五篇也是不錯的充滿開發性的實驗作品,但因為〈降生十二星座〉珠玉在前,其他篇章就相形失色。如果僅只是為了〈降生十二星座〉,那自從此篇發表後的各種文學選集,不管編選者是誰,幾乎都選入此篇。〈降生十二星座〉儼然已是文學史上重要的代表作,我大可買其中一部選集,就擁有了這篇小說。但是一種莫名的愛書潔癖,覺得非得要是《我們自夜闇的酒館離開》中的〈降生十二星座〉才是正牌的〈降生十二星座〉,除非是這篇小說初次刊出的那一期皇冠雜誌。結果這也就像小說中所說的程式輪迴,讓我一再在各大大小小舊書店、網路二手書店間流轉,為了一本不知道何時才會出現的小說而努力著,像是在電動玩具最後一關的對手前不斷地挫敗,又不斷地挑戰。

「時間在延長著,這不是最後一關了嗎?」〈降生十二星座〉這樣寫著。那我的最後一關呢?什麼時候才能過關?

後記:後來,《我們自夜闇的酒館離開》重新出版,但對我來說這已經不是之前那本經典作品了,包括封面、版型、字型等等,完全比不上皇冠版三色菫系列裡的原始版本。

沒手機可買

我的手機快要壞了。昨天早上約了朋友要去游泳,聯絡時手機狀況不斷,似乎要壽終正寢。這兩個月手機一直出現以往沒有的怪現象,比如使用到一半突然斷電,或突然顯示沒有sim卡,我就得重啟電源來解決這一切。但昨天的狀況,卻讓我察覺到,我似乎應該要換支手機了。

手機現在似乎變成消費性商品,而不是為了某種功能而存在的商品,很多人會在使用手機一段時間後更換新機。但我對這個一點都不感興趣,在各種通訊設備的浪潮裡,我似乎都是退潮之後才去玩一點水的人。最早在手機不普遍,只存在超大支像水壺的黑金剛,一般人還用摳機的年代,一個人沒有摳機是很正常的,不像現在不用手機這般罪大惡極。大學畢業後當兵,退伍出來卻發現身邊有一半的人在用手機了,短短兩年內世界就被手機攻佔了,再過一年,身邊似乎只有我和我的指導教授還擁有手機。不過當研究生的日子也不太需要手機,那時候的生活也還沒發展到非手機不可的地步,至少在校園還沒被這樣入侵。

我的第一支手機出現在我研三時找了一份專職的工作之後,我很乖巧地先去準備一隻手機,那時候我已知道職場不允許沒有手機的人了。(但是,還是有例外,我現在就有同事堅持不用手機,真讓我羨慕。)那時候我的手機是一支motorola的機型,型號忘記了,是當時最當紅的國民機,外型流暢,深藍色看起來很舒暢。用沒多久,有一次騎車時自口袋掉出去,回頭要去撿,竟然被另一人停車撿去,我追上去索討,對方赫然是一個流氓,和其女友強佔手機不還。當天我立刻報警循車牌找到那人到警局,但對方堅稱手機丟了,也就不了了之。

 
後來換了Nokia8250的手機用到現在,這支手機大概也是國民機,很普及,但我不會因為別人也有而故意找不一樣的機型,撞衫、撞鞋等等對我一點感覺都沒有,何況是手機。8250越用越順手,方便攜帶而且外型也棒,對我來說這樣的一隻手機就足夠了。

但是再好用的東西也有壞的一天,這支可愛的銀色8250開始不行了,我只好到通訊行找新手機。但讓我很不滿的是,手機實在是完全被「消費」所佔滿心思的行業,只要時間過了就淘汰,沒有所謂「經典」這種概念。我以為以外型取勝的商品幾乎都會有經典款存在,服裝、車子、飾品、香水,可是手機不然。為什麼手機就容不下經典的款式?即使電子科技更新,那外型好歹也保留吧。可推想的是:一來手機使用的歷史還不夠,尚未能使消費者對過往款式的手機產生懷舊感;二來手機的產品特性實在是隨著電子科技走,個人電腦都還沒出現經典款,手機的經典款在短時間內應該不會有人想嘗試吧。

所以我這個LKK就在通訊行裡面看了所有Nokia現在有的手機,然後對每一支搖搖頭。暫時還不考慮換其他廠牌,以免要重新適應功能,但當我真的沒有辦法找到自己喜愛的手機時,換廠牌也是不得不然的。店員問我需要什麼功能,我說只要有最基本的通話就可以,和弦鈴聲都不一定要了,就不要再給我可以照相功能的手機了,我的包包裡隨身有一台500萬像素的漂亮相機,我幹嘛要再一台拍出來效果不怎樣的100萬像素的照相手機咧。店員都以一種不可思議的眼光看我,還有的會委婉地勸告我,不要抗拒有照相功能的。就講電話唄,我自幾都覺得已經被手機控制太多自己的生活了,就不要讓這電子鍊條有更多折磨人的功能了好不好。

總覺得像8250這樣的手機一旦被做出來,也就代表了這種款式手機的末日,所有的手機設計者盡可能地避開類似的造型,所以也就往各類千奇百怪的路線上發展,也就出現了現在各種千奇百怪的造型手機,為了刺激消費不得不然。這種情況就像球鞋一樣,如今我去買球鞋也越來越感頭大,我要的就是那幾種極簡的經典款式,但偏偏不好找,排在架上的都是一堆怪裡怪氣的鞋子,而且有人還就是要買跟別人不一樣的怪樣球鞋。

就是在這樣一個消費引導設計,異樣引導流行的時代,我買不到球鞋,也買不到手機。

2005年7月12日 星期二

[看海的日子]:徒弟

選徒弟、收徒弟是當兵生涯中一件很重要的事,重要程度僅次於退伍吧。

收到一個好徒弟,不但可以幫你分憂解勞,同時還是自己的人氣指標,和個人教養能力的實際展現。我很高興我有一個很棒的徒弟,真的很棒!

不過我有這種收徒弟的覺悟,實在應該歸功於之前沒教好徒弟這件事上。嚴格說來他不應該算我的徒弟,他比我小一整年,也就是24梯,是我的小同梯,但他是政戰士結訓下來的,一來部隊便掛下士階級了,按軍階他比我大很多,但是他菜我老,所以便有點位階曖昧不明了。
 
那天忘了什麼事,我們一卡車人從北門開到路竹的另一大隊(營級)去,回來時便順便把新派任下來的政戰士領回來。他穿著迷彩服,領上掛著下士階章,在 我們海巡眼底,雖然我們的淺藍上衣深藍褲不怎樣,而且還常被誤認為空軍,但總比好笑的迷彩服棒多了。所以一回部隊我們便要他趕快跟經理領衣服,然後把好笑 的迷彩服換下來,也不可以穿綠色陸軍內衣,要換成白色的。弟兄們都說:「你徒弟來了喔!」那時我也是這麼想的。因為前一任政戰士已經退伍5個月了,所有的 業務勢必我來教導,當然也算徒弟吧。

那時候是97年10月份,以前照顧我的大隊輔導長和前老闆保防官都在8月時調走了,大輔仔調到博愛特區的總部去,老闆保哥調到中部去,新來了一個大輔仔和政戰官,不過大隊裡的大部分政戰瑣事都是我和文岳在撐。

我總是人來瘋的,現在「手下」又多了一個人,而且還是士官(所以不該說是我手下),總是非常興奮。當夜我就在保哥搬走後,新保防官尚未來的階段,我一個人 享用的保防官獨有的獨立辦公室裡面,把部隊裡面必須迅速學好的軍歌和一些必須注意的事項,連夜謄寫好,塞到正在熟睡的他(就叫他C吧)的床鋪前的內務上。 隔天他非常感動地像我道謝,我以為美好的日子就此開始,但卻是惡夢的揭幕。

就這樣教業務、教生活細節,但很奇怪的是,政戰官一直很不爽他,一直找他的麻煩,我便得一面安慰他,一面去政戰官面前幫他說好話。也不知道是我比較老,還 是我比較伶俐/凌厲,政戰官始終對我客客氣氣的。不過後來有一次跟政戰官起衝突,他說出來:「看你是保防官的協辦,所以都對你很客氣,叫你做個事推推托 托。」那時候他要我幫他去借大輔仔的政戰筆記,把好幾個月來他該自己做的工作抄補上,我很不爽,就跟他對罵開來。(可能很多人都覺得當兵就是這樣,但是我 前任的老闆都很精實,該自己做的不要在另外要求阿兵哥「擔屎」,所以我對這些做不了自己本分的人很不滿。)

C來之後過了快一個月,開始有點不對勁,幾個弟兄來跟我說:「你徒弟叫不動。」「你徒弟很屌喔,以為是士官便什麼都不做,什麼都不會還不學!」甚至 連性情極度溫和的文岳都來跟我抱怨,說C開始把工作推給他,然後做事偷懶之類的,有時還會欺負他。這真是跌破我眼鏡,以面相來看這些事實在不可能發生的, 不過事實證明我的面相學修得太差勁,以後還是要多相信心理學一點。

就這樣,我開始不太去多接觸C,他好像也有自知之明,感覺不是跟我們同一掛的,也很少碰面。真的,就小小的一個營區,我到現在竟然對跟他後來的相處沒多少 印象。一方面是他窩在軍官辦公室用政戰官的辦公桌,不太敢進來業務辦公室混,在業務辦公室裡工作的弟兄大家都是一起辛苦過來的,都是同一鼻孔出氣,對他都 沒什麼好感;另一方面也是他太會洽公外出了,他的業務之前也都是我在做的,也不知道哪有那麼多公好洽,很少見到他就是。當然真的碰面他還是對我很客氣,我 也不太可能見到他怎麼惹人厭的一面,但是每一個人都言之鑿鑿,他也混不太進我們的圈子,漸漸便疏遠了。

過了快兩個月,11月的時候1986梯大專兵的新兵到部。每當有新兵來我便很高興,一方面長官們的注意力被分散,不會看我們沒事偏偏找事作,另一方面多了人手出來做瑣事,我們可以少做一點事,第三,無聊的日子有新的人來加入總是好玩一點。

這一梯新兵好龐大呀,五、六十人的樣子,但我們的注意力都被阿耀的弟弟所吸引。阿耀是小我一梯的學弟,他弟弟是1986梯的,也來海巡,還同一指揮 部,阿耀便去找指揮部的楊人事官幫忙把它弟弟分配到我們部隊來。我剛下部隊時,楊人是在我們大隊敘職,所以跟我們這幾梯的都有些點頭之交,阿耀請楊人把他 弟弟撥到我們大隊來好照顧,那時我們都覺得很新奇,便想逗逗這對兄弟。(不過好笑的是,阿耀和他弟弟也不親,後來看他們也沒什麼互動,反倒我們其他人彼此 與這對兄弟還要互動得多些。)

1986梯到部隔天晚上夜間保養時,新兵也加入保養的行列,我們領槍、清槍,然後到中山室面對面坐下來做槍枝保養。我記得很清楚那天我和文岳坐一 起,他坐在我左手邊,然後新兵一列便隔桌坐我們對面。我低聲問文岳,「不是說他們這一梯是大專兵嗎?」文岳說:「好像是。」「那你看對面那一個像嗎?」 「不知道耶。」「我怎麼覺得氣質很不像,黑黑的。」「對呀。」「去問問。」「學長你問啦。」「怕什麼?」「不好意思。」「連學弟都怕喔。」「不是啦。」我 便問坐我對面很像菲律賓人的新兵,「你們是大專兵嗎?」「報告是。」「不必報告啦。」「是。」「你哪裡畢業的。」「東吳企管。」「喔,外雙溪呀!」「我們是在城中區。」「嗯。」看看沒什麼好聊了,就注意一下他們有沒有注意保養重點。

再隔天,大輔仔便叫我去,要我可以開始留意業務交接的人選。雖然我還有六個多月才退伍,但政戰的工作有季節性,每一季的主題都不一定,早些學習早些好,也可以多增加一個人手作業務,因此我便開始在這一梯新的大專兵中挑選。因為前車之鑑,我挑選時便非常謹慎,但話說回來,C也不是我挑的,算命中注定的吧。

要帶著一個學弟熟悉業務、熟悉環境、熟悉部隊中的倫理,讓我覺得挑性情比挑能力重要,要跟我合得來(看太多師父徒弟間只是業務交接關係的例子),可 以哈拉打屁絕對比較重要。所以我開始去找看起來乖巧順眼的學弟作問卷測驗,用我自以為的三道問題來問:最喜歡的一本書,最喜歡的一部電影,最喜歡的一首歌 或曲目。我以為再怎麼樣,有相同的喜好來當做相處的基礎總是比較好的。

問了幾個人,總是沒感覺很滿意的,後來便決定找那個那天坐我對面擦槍的學弟A柏問問,結果他給的答案讓我覺得應該是可以臭味相投,我問他說想不想接我業務,然後便把我業務的大致情況說一下,我要他先別決定,我也再考慮考慮,但如果有別人要找他當徒弟,就說我已經先找他了。準備要找徒弟的人裡面就算我最資深了,別該不敢跟我搶吧。

2005年7月4日 星期一

貴姓大名 :: name :: id :: ?

網路上似乎有一個不成文的禁忌,不要去問一個使用者的身份證上的名字。我不知道這怎麼來的,不過就我自己來說,網路提供了我隱去在現實社會被辨識的身份的機會。如果網路是一個母體,那我就應該在母體中有另一個身份,或多重身份才是,而不是現實社會中這一個。每一個id代表一個獨特的人格,即使今天我同時有三個id用在三個不同的blog發表不一樣類型的文章,其他使用者就算知道這是同一個人,但也不應該以同一人格視之。

這是我的看法,網路的id人格論。

虛擬的不該與非虛擬的世界弄混,一旦我接上網路,手搭上鍵盤,我便進入了我塑造出來的id人格裡,這個id人格所表現的透過不同的語言表達和閱讀介面,就形成了不一樣的人格印象。若要說這是我,那只能說是講這話的人實在不太進入網路的狀況。

每一個id給人不一樣的印象,每一個不一樣的名字也給人不一樣的感受。雖然我還是無法擺脫我想要知道我在現實世界認識的每一個朋友的真名的念頭,但我開始習慣很多朋友我不知道他們的戶政登記姓名,但彼此知道這些朋友叫做小孩、小白、小花、小鬼、大雄、阿明、阿華……。在某些由網路認識的朋友中我被叫做沙拉,只是因為我用了一種德國民俗舞曲曲式sarabande當作我的id,叫著叫著就由Sarabande前面兩個音來取代,約定俗成之下我就得了這個好像女生名字的暱稱。

我的女名履歷還不只這一個。大學時每個人都要有英文名字,但那時我的認知不足,不像現在就以我中文姓名的拼音行之,因此拿了小時候學英文時老師取的名字Calvin來使用。結果過了半年,有一位要好的同學嫌我的英文名字難念(要正確唸出Calvin實在不易,有上齒音,有唇齒音),便將這名字國語化,直接叫我「卡門」,結果到現在,所有大學時認識我的人都還叫我這個名字。(但不是大學時認識的人叫我這個名字我就立刻翻臉。)現在去問我大學同班同學,卡門是男生女生,他們一定脫口而出說是男生,這是我親自實驗過的結果。

這些綽號對我來說的唯一功用,就是區分這個朋友是在哪一個階段跟我認識的。大學畢業、當兵、念研究所到現在就業,大家都直接叫我的名字,頂多老闆寫email給我時用我名字的拼音縮寫叫我YZ,可我實在很想在多一個好記有趣的名字。昨天因為工作認識了一個人,他說他叫毛毛,但我怎麼看他的名片,名字裡就沒半個毛字,問他,他說這樣比較好記。這真是一個好理由呀,好記、有趣,這樣多令人印象深刻。

所以我開始去想我應該叫做什麼。要為自己取一個暱稱,跟取一個筆名的難易度比起來,應該不遑多讓。不知道是誰說的,但我們一直掛在嘴邊的,筆名就是一個作家一輩子最重要的創作。筆名取得好,大概讀者會多看兩眼,取不好,似乎暗示了這個作家功力也不怎樣。取筆名的好處,是可以讓現實生活的身份和寫作的身份區分開來,以免相互干擾而有影響,甚至有兩個以上的筆名,可以為不同類型的創作做區分。這種作法實在和我一開始講的網路上不同id不同人格很像,陳映真寫小說許南村寫評論,沒有人非議這種作法,可是為什麼現在網路使用者用不同id就被認為代表性不夠呢?非得問出戶政登記的名字不可。

我開始想我應該取什麼暱稱,叫個小什麼的好了,反正身邊一大堆小字輩的,裝可愛裝年輕也好。但沒想到才一開口,就被朋友吐槽:「你這麼大隻,怎麼可以叫小什麼?」難道要等我減肥成功才能叫小什麼嗎?但我現在可也不願意被叫大什麼的。

我用最久的id,但也是幾乎沒人在口頭上叫我的就是Kieslowski,我的許多網路id,email id都是取這個名字,這是當年我大二大三開始接觸網路時(那時候只有剛剛發展出來的BBS,還有正在準備中的www)我最愛的電影導演(到現在應該還是),我毫不遲疑地在我設定第一個BBS帳號時,便以奇士勞斯基當作我的id,彷彿有他的名字,我便可以標示出我的品味和喜好。我也知道,看在其他喜歡電影的人眼裡,這樣是一種大不敬的行徑,就像我看到有人筆名叫做伊格言、藤井樹,心裡難免也會嘀咕。可是用了這麼多年了,要改也很麻煩,就像我要禁止那些叫我卡門或叫我沙拉的人,除非他們原先就不處於這個人際脈絡,不然我也無法改變。稱呼真的是一個人和別人相處之後的累積,不是一個人說要改就可以改的。

不過我還是想再搞一個稱呼出來,不然每次要介紹我的名字就是萬分尷尬,口頭講都講不清,甚至還得親自寫一番,真是有夠麻煩。我還是很鍾意取一個叫做「小X」的名字,但是在我減肥成功前,在我想出那個X該用什麼字之前,那就叫我YZ好了,這個稱呼只給老闆用,也未免太不划算了。